“不到30分钟就办好了!这下我心里总算踏实了,真是感谢你们……”近日,在英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一名刘姓业主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上一幕是英山县实行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惠民生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刘姓业主来自武汉,与英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法院将该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判给自己,于是手持《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到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看到申请资料后,立刻核实是否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由于申请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系法院判决取得,无法提供购房发票,便迅速与县税务窗口人员沟通会商,决定按照县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相关要求,快捷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保障其合法权益。
英山县为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在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过程契税缴纳、征管难题,国家税务总局英山县税务局与英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法院、住建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联合推出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项目,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明晰权责、分类施策、查管联动、部门共治”的工作机制。
该项改革主要针对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两类购房者无法取得购房发票的情况,依据法院判决书、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实行“票税分离、分类处理”,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手续,用实际行动解民忧、暖民心、惠民生,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的事情办实、办好,让财产登记服务不仅有速度而且更有温度。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