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简称《指南》)。
该《指南》明确了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汽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等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发生本土疫情后的疫情防控强化措施,以及重点人员转运疫情防控等要求。
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每日进行1次清洁消毒、2~3次通风换气。
客运场站按规定设置“一米线”标识,组织乘客有序排队,避免聚集;服务高风险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工作人员避免交叉作业。
乘客戴口罩,按规定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等领域交通运输服务一线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城市跨城出行乘客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
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高、中风险区内暂停客运等相关服务。
低风险区按规定控制客座率,提高清洁消毒频次;跨城出行乘客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登记乘客信息。
开展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转运
要严格疫情防控管理
转运车辆每趟次转运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
驾驶室与车厢全封闭物理隔离,驾驶员穿工作服,戴手套、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移出闭环前进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