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级预算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黄冈市财政局出台了《黄冈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指导意见》,按照“分级管理、规范入库、择优选用、严格问效”的原则,着力推动预算项目提前谋划、评估论证、入库储备、预算编制和滚动管理等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指导意见》明确了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职责分工。预算项目库分设为“部门项目库”和“预算储备项目库”,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管理,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主体责任。项目库常态化开放申报和储备管理,实行跨年度管理和定期清理,建立项目库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要求预算项目入库必须开展评估论证。预算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针对以往“干事先要钱”的问题,明确要求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加强项目前期谋划,按规定完成各项前期工作,认真做好入库项目必要性、绩效性、可执行性和合理性评估论证,项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提前为预算编制做好准备。
规范了预算项目入库的工作流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应从部门项目库中择优筛选,并提交本部门党组(委)审议后,按程序由财政部门对项目政策依据、测算方案、绩效目标、资产配置和评审意见等进行审核,确保入库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支出内容具体、支出计划详细、绩效目标明确、实施方案成熟,有效提高市级预算项目库质量。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我市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具有积极意义。通过规范预算项目入库程序和项目选取标准,杜绝了入库项目选择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特别是对项目入库开展评估论证,使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精准高效,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来源:黄冈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