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黄冈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全市港航海事9项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确保下放权限放得实、接得住、用得好。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文件精神,此次港航海事管理权限下放是赋予县域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市港航海事部门涉及的管理权限下放(原属于市级权限)包含以下事项:从事船舶港口服务及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港口理货业务备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等。
为做好该项工作,市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依法依规、能放尽放、平稳承接、权责一致、上下配套、高效便民”的原则,全力推进港航海事管理权限顺利下放。市交通港航部门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我市水路运输实际开展广泛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并于7月初举办了为期2天的全市港航海事管理权限下放业务培训,为各县承接港航海事下放管理权限事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当前,各项权限下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市交通运输部门在管理权限下放过程中,将在全市各地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现场指导、视频演示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和培训,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来源: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