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报县委县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违法驾驶二轮电动车(含二轮电动摩托车、二轮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机动)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擅自加遮阳篷(伞)等非法改装行为;
3、购买、驾驶来历不明的车辆;生产、销售非国标电动车。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8月2至8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2、办理牌证。宣传发动阶段,同步开展集中办牌办证,各位车主自行到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证照;
3、集中整治。9月1日开始,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违反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采取现场纠正、扣留车辆、督促办牌办证、驾驶证计分、罚款等措施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公安民警执法的,依法从严处理。
希望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守法驾驶,文明、平安出行。特此通告!
黄梅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