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2-09-20 15:5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2〕27号)要求,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市场监管系统主动作为,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深入挖掘侵害群众利益线索,办理了一批案件,有效震慑了不法商家,净化了我县校园周边环境。现将其中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一、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案      

(1)2022年7月25日,我县丁司垱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某校园周边经营户经营品名为“唇唇遇冻”的水晶糖果味果冻、品名为“狂野浪鱼(香辣味)”爱三妹TM的风味鱼制品、品名为“爱情公寓5”的调味面制品,其外包装袋上有“新林®、回到小时候我们的爱”等食品外包装或标识标签明显有不良诱惑形式或内容的色情低俗食品。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经营上述三种外包装或标识标签明显属于不良诱惑形式或内容的色情低俗食品的行为,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以及上述标签不合格食品,合计罚没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2)2022年8月10日,我县竹瓦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在某校园周边经营销售的买醉饮料其外包装标签上内容有“买醉、享恋你”含有色情、不良诱导内容;产品类型:其他饮料 配料;......;外包装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标识:买醉、“酒”形状的艺术字体、产品的外包装酒壶状造型等等字样,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以及上述标签不合格食品,合计罚没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二、某茶餐厅使用过期食品案      

2022年5月12日,县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我县某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检查发现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茶餐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格达甜面酱”。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了用过期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调料,并处罚款13000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