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铁军 通讯员钱志娟 彭达)9月23日,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梅县药材公司孔垅康复药店等24家“僵尸企业”进行强制注销。标志着该县按照强制注销程序注销“僵尸企业”工作正式启动。
“僵尸企业”是指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之后,未依法组织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大量僵尸市场主体的存在,导致市场主体统计数据失真,影响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由于僵尸市场主体未办理注销登记,相关的字号名称等社会资源被它们长期占用,无形中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行政成本。
据悉,该局在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了解到一些企业被吊销后,相关股东无法到场,不能形成符合股权表决比例决议来办理注销,在任职调查时身份受限,在其他企业任职同样受到一定影响,严重制约了市场主体的发展。
为打通“僵尸企业”退出通道,该局牵头联合法院、人社、自然资源、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于吊销营业执照已满3年的,无欠缴税款记录,无不动产登记记录,无在有效期内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无在缴社保人员和欠薪记录,无未结诉讼和执行案件,无欠政府性债务,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等情形的企业进行联合研判,出台《黄梅县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实施方案》《黄梅县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吊销企业,政府依程序强制退出市场,无需企业主动申请。
来源:鄂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