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2〕52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将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0个单位作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胡欢等145名同志作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吴荣蓉
联系电话:027-86656156,传真:027-8727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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