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辖区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进行了清理,现将违法车辆名单公布如下:
请以上逾期未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车辆,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并解体后,凭回收企业出具的回收凭证,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一经查获,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200-2000元的处罚,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并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来源:武穴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