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2023年民兵整组工作已全面展开。为进一步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建设专业化水平和战斗力标准,打牢遂行应战应急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规定,倡议我市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 依法踊跃参加民兵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
第五十三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编入民兵组织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4.优先条件。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警卫、侦查、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建筑、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心理等)、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条件的公民经过体格检查、政治和专业技能考核合格后,由县人武部批准参加基干民兵组织。
三、民兵待遇
1.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每年组织新入队和年度参训的民兵体检检查,重点检查身高、体重、内外科、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组织病史调查。
2.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同时享受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民兵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3.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4.体验军事生活。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每年由组训单位集中组织训练,主要训练共同科目(含实弹射击)、专业科目及任务行动等内容。通过军事训练,可以强健体魄,体验军旅生活,圆了“当兵梦”
四、 积极报名参加民兵组织
符合条件公民可到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现场报名或通过所在乡镇武装部统一报名。
联系电话:
黄冈军分区:8126821
黄州区人武部:8126600
团风县人武部:8126620
红安县人武部:8126640
麻城市人武部:8126660
浠水县人武部:8126680
罗田县人武部:8126700
英山县人武部:8126720
蕲春县人武部:8126740
黄梅县人武部:8126760
武穴市人武部:812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