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未认证,就停发养老金?

2023-01-18 17:29  

近日,全国多地网传“退休人员必须在2023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会停发待遇”等信息。对此,武汉、郑州、哈尔滨、成都、呼和浩特等全国多地人社部门发布辟谣声明。

1月9日,武汉市人社局郑重声明:对享受养老保险侍遇的退休人员实施待遇资格认证,是防止违规冒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措施,也是国家统一的工作要求。武汉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的1月至12月,即退休人员可在每年12月31日前的任何一个月份,通过微信“武汉人社”公众号、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或到社保经办机构、街道政务(人社)服务中心或社区(村)社保服务窗口完成一次待遇资格认证即可,且不会影响其待遇发放。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办理待遇资格认证且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未获取退休人员相关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及程序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退休人员重新办待遇资格认证后,按照规定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1月12日,记者从广东省社保局获悉,对于“退休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停发待遇”的信息,广东省社保局表示,此信息严重失实!全省社保经办部门均没有发出此类通知。广东将按照人社部待遇资格认证相关工作要求和指引开展认证业务,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应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全年均可办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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