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请注意 今年湖北县(市、区)考核方式有变

2016-12-05 10:18  

快到年底了,不管是学生还是上班族都要准备年底大考、一年总结。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一年的工作做得怎么样,可是要一项项对照指标进行考核的。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县域经济工作考核的意见》的通知。县域经济工作考核有了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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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县域GDP占全省GDP比重已经超过六成,县域经济,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新的县域经济工作考核意见有哪些变化?怎样才能排名靠前?县域经济考核如何激励县域经济发展?长江云APP都给你整理好了。

 

“小康社会”“扶贫开发”“绿色发展”

纳入考核

 

 


 湖北省扶贫办提供“减贫年度目标完成率”指标数据

新的县域经济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分总量、人均、结构、绿色发展、速度、后劲、社会民生等七大类38项考核指标。考核数据由湖北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单位分别审定提供。

为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吸纳了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中适宜作为县域经济考核的部分指标;

为引导各县(市、区)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增加了“减贫年度目标完成率”考核指标;

为推进绿色发展,设置了包括“环境质量改善综合指数”“单位GDP地耗下降率”“万元GDP能耗降低率”“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4项体现绿色发展的指标。

 

80个县(市、区)分三类考核

 

湖北省24个县级市、39个县、17个参照县级管理的区共80个单位分为三类考核,每年度对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前20名单位、进位显著的前5名单位进行通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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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县(市、区)22个,即国家和省重点开发区域所在的21个县(市、区)以及宜昌市夷陵区。第一类县(市、区)考核指标为其中36项,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为考核前8名单位(包括武汉市参照县市管理的区1名、省直管市1名),进位显著单位为考核进位第1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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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县(市、区)27个,即限制开发区域的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所在县(市、区)。第二类县(市、区)考核指标为其中35项,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为考核前7名单位,进位显著单位为考核进位前2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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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县(市、区)31个,即限制开发区域的国家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的28个县(市、区)以及恩施市、远安县和鄂州市梁子湖区。第三类县(市、区)考核指标为其中35项,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为考核前5名单位,进位显著单位为考核进位前2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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