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宣布省委关于市法院主要负责人任职决定

2016-12-05 14:43  

市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宣布省委关于市法院主要负责人任职决定

(张瑾、陈傲、陈文雯)12月2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省委关于肖笛同志任职的决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耀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基家出席会议。市中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市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宣布省委关于市法院主要负责人任职决定

赵斌宣布了省、市委关于市法院主要负责人任职的决定,他指出,肖笛同志政治敏锐性强,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名校毕业,科班出身,长期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是一名专家型的领导干部;工作思路清晰,改革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驾驭能力,工作实绩突出;工作有激情,作风扎实,执行力强,敢于担当,能打硬仗。赵斌强调,肖笛同志职务的安排是省委、市委着眼我市法院领导班子队伍和法院工作实际,经过充分酝酿反复比选,慎重研究决定的。全市法院干警要深刻领会省委、市委意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要求上来,积极支持配合肖笛同志的工作,进一步开创全市司法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赵斌就全市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要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扎实履行好司法审判的职责;三是要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干净、廉洁的司法队伍。市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宣布省委关于市法院主要负责人任职决定

肖笛表示,面对新的岗位,感觉身上责任重大,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一是做好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思维方式上,牢固树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宏观思维,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和指导司法实践,确保法院工作沿着党和国家的大方向同向发力;在行为方式上,坚决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和《准则》、《条例》的要求规范行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看齐”,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在话语方式上,既要讲法言法语,更要讲政治话语,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司法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语境下言法、司法。二是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要带头维护审判权威,坚决抵制“递条子”、“打招呼”,排除外界干扰;要提升业务素质,把法官业务能力作为推进司法公正的基础工程,使每个案件审判都传递出公平正义;要坚定价值追求,积极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崇尚法治、捍卫正义始终作为价值追求,在案件审理中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三是做矛盾纠纷的终结者。法院承担着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神圣职责,如何利用有限审判资源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是法院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构建迫在眉睫,也将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要重新配置司法资源,重构司法流程,希望全院干警能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法官的智慧充分彰显出来,在矛盾纠纷终结的角色扮演中,被人民群众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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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笛最后表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省高院的有力指导,市中院班子成员的精诚合作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黄冈法院的未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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