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并解决好黄梅县新市民、新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我县已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并筹集优质房源多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精准施策,扩大需求,现对社会人员需求信息进行登记。
Q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服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
A
从事公共教育、医疗、交通、卫生、辅警、金融、保险、水电气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并面向在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新市民、新青年供应。
Q
如何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A
1、申请人填写《黄梅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表》和《黄梅县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表》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若离异则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3、其他必要材料。
Q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价格是什么样的?
A
公服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屋租金均按照市场租金的50%-70%确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前五年租金可抵购房款,具体房源及小区租金情况如下 :
Q
房屋销售价格是多少?
A
租赁满5年后购买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的90%拟定(五年后由第三方机构对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认定)。
Q
承租人资料审核是以个人资料还是以家庭(界定家庭成员方式)为单位?
A
承租人资料审核是以家庭为单位。
Q
租赁房源是否可由承租人自由选择楼盘?
A
在提供租赁房源内可自由选择楼盘。
Q
租赁对象具体适用的人群如何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A
适用于从事公共教育、医疗、交通、卫生、辅警、金融、保险、水电气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中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并面向在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新市民、新青年人供应人员为租赁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
Q
租金价格是按片区定价,还是按某一个楼盘定价?
A
租金价格按楼盘定价。
Q
五年租赁期满,如不想购买或无能力购买共有产权,可否续租?
A
可以续租,但五年后租金不再享受优惠政策,五年后已交付租金不计入购房款。
Q
五年租赁期间内,因个人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承租人可否申请更换租赁房源?
A
因个人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承租人可以申请更换租赁房源。
Q
承租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政策条件(包括重新组建家庭或者离开工作岗位、调动等)是否可以继续租赁或腾退?租金处理方式?
A
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政策条件需腾退并给予一定过渡期,因自身原因退房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告知出租方,按时办理相关费用结算和退房手续。
Q
房屋是毛坯房还是装修房?
A
房屋由出租方统一装修完成后交付承租人。
Q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是否可以私下转租给他人?
A
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县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Q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该套房屋是否能面向市场交易?
A
不能,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全部产权的,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可以上市交易。
Q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群找哪个部门申请,租赁价格是多少?是否有押金及缴纳方式?
A
符合条件的租赁人群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面向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租金价格的七折,运营单位收取的押金不超过5000元。
Q
在租赁期间,水电气是否为开通状态,水电气的缴费标准,后期如何缴纳相关费用及维修?
A
承租人水电气为开通状态,承租人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Q
购买共有产权房需满足什么条件?是否需要再次资格审查?
A
需要再次资格审查,购买共有产权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且截止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二孩三孩、三世同堂家庭;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未享受公租房等其他形式住房保障;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Q
购房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跟谁共有?
A
购房人与黄梅县城市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有产权。
Q
购买人购买70%-100%产权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更名至他人名下?
A
购买100%以下产权不可以更名至他人名下,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全部产权的,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可以上市交易。
Q
购房人购买相应产权份额后,剩余产权部分是否需要缴纳租金,或者有无其他规定?
A
购房人购买相应产权份额后,按产权份额缴纳租金。
Q
共有产权住房办理完全产权后是否可以转为商品住房上市?
A
取得全部产权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可以上市交易。
Q
五年租赁期间内,若有购买需求,可否直接申请购买相应产权及房屋销售价格?
A
五年租赁期间内不可直接申请购买相应产权及房屋(允许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满5 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
Q
五年租赁期满,如需购买共有产权房,是否需要重新评定购买资格?
A
五年租赁期满后,需重新评定购买资格。
Q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销售价格如何确定?哪个部门负责?
A
先租后售房源租赁满5年后可购买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购买当期市场价9折出售(当期市场价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认),由运营单位负责向相关部门报批后公布为准。
Q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否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
A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
咨询热线:0713-3837551
来源:黄梅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