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新形势下,现行的“红头文件”与发展要求不相符怎么办?4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围绕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等重点,对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规范性文件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废止;主要内容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废止……”市司法局清理工作专班人员介绍,本次清理重点围绕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的11种情形进行,根据清理评估结果,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或者评估后重新公布等决定。
截至目前,专班已将6部市政府规章、194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解,由39家市直单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市司法局集中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审议决定。县、乡两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的清理工作也在同步开展。
本次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明确由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各部门具体负责清理的分工。清理范围涵盖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冠“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全市清理工作将于7月20日前全面完成,届时清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发布。
“通过清理,将全面扫除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制度性障碍,破除无效制度约束,把红头文件的行政力量与依法治国的法治力量结合起来,为《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扫除制度性障碍,为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制度供给。”市司法局局长董成钢说。
来源: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