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省委省政府“美好生活共同缔造”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价值和作用,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新需求新期待,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湖北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指引(试行)》,现将黄冈城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开放共享区域
1、遗爱湖公园遗爱清风景区3号岗处大草坪,面积9000㎡;
2、遗爱湖公园遗爱清风景区草坪影院,面积6500㎡;
3、遗爱湖公园一蓑烟雨景区寒食林,面积1600㎡;
4、遗爱湖公园平湖归雁景区草坪,面积12000㎡;
5、遗爱湖公园霜叶松风景区林业局对面草坪,面积7000㎡;
6、滨江公园黄州闸往林场方向草坪,面积9400㎡;
7、滨江公园西湖一路儿童游戏区往汽渡方向草坪,面积3000㎡;
8、滨江公园正西湖二路往汽渡方向草坪,面积9000㎡;
9、滨江公园汽渡停车场周边及往林场方向草坪,面积10000㎡;
10、长河公园玲珑家园对面草坪,面积2000㎡;
11、白潭湖公园环湖路彩虹桥下草坪,面积4000㎡。
二
可开展活动类型
帐篷露营、音乐节、户外电影展、户外拓展、户外团建等。
三
注意事项
1、进入园区后遵守公园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安全。
2、实际管理中,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和草坪管养需求调整开放时间和频次,重大活动、恶劣天气、草坪养护期间提前对外公示,开放共享区域可临时关闭。
3、人数较多、内容多样的大型团建活动,应提前3天向公园管理部门申报,开展活动应遵守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公园环境和绿地景观,经公园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
4、在开放共享绿地上野餐、露营时,请自觉清除产生的垃圾,避免乱扔垃圾、酗酒、喧哗和损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践行“无痕”露营,共同维护良好的休闲空间。
5、因搭建帐篷或活动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损坏公共设施等,搭建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
禁止事项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草坪烧烤、烹饪、焚烧等使用明火行为。
2、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攀折花木、牵拉挂绳、乱丢垃圾、毁坏草坪、挖砂取土、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3、禁止燃放孔明灯等其他低空漂浮物等涉及安全行为。
4、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产生噪声污染,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以及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行为。
5、禁止使用破坏性较大的帐篷固定设施及带有尖细桌椅脚的户外设备。
6、禁止私自兜售商品、散发广告宣传单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
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