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城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通告

2023-04-28 16:59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省委省政府“美好生活共同缔造”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价值和作用,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新需求新期待,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湖北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指引(试行)》,现将黄冈城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开放共享区域

1、遗爱湖公园遗爱清风景区3号岗处大草坪,面积9000㎡;

2、遗爱湖公园遗爱清风景区草坪影院,面积6500㎡;

3、遗爱湖公园一蓑烟雨景区寒食林,面积1600㎡;

4、遗爱湖公园平湖归雁景区草坪,面积12000㎡;

5、遗爱湖公园霜叶松风景区林业局对面草坪,面积7000㎡;

6、滨江公园黄州闸往林场方向草坪,面积9400㎡;

7、滨江公园西湖一路儿童游戏区往汽渡方向草坪,面积3000㎡;

8、滨江公园正西湖二路往汽渡方向草坪,面积9000㎡;

9、滨江公园汽渡停车场周边及往林场方向草坪,面积10000㎡;

10、长河公园玲珑家园对面草坪,面积2000㎡;

11、白潭湖公园环湖路彩虹桥下草坪,面积4000㎡。

可开展活动类型

帐篷露营、音乐节、户外电影展、户外拓展、户外团建等。

注意事项

1、进入园区后遵守公园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安全。

2、实际管理中,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和草坪管养需求调整开放时间和频次,重大活动、恶劣天气、草坪养护期间提前对外公示,开放共享区域可临时关闭。

3、人数较多、内容多样的大型团建活动,应提前3天向公园管理部门申报,开展活动应遵守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公园环境和绿地景观,经公园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

4、在开放共享绿地上野餐、露营时,请自觉清除产生的垃圾,避免乱扔垃圾、酗酒、喧哗和损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践行“无痕”露营,共同维护良好的休闲空间。

5、因搭建帐篷或活动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损坏公共设施等,搭建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禁止事项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草坪烧烤、烹饪、焚烧等使用明火行为。

2、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攀折花木、牵拉挂绳、乱丢垃圾、毁坏草坪、挖砂取土、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3、禁止燃放孔明灯等其他低空漂浮物等涉及安全行为。

4、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产生噪声污染,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以及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行为。

5、禁止使用破坏性较大的帐篷固定设施及带有尖细桌椅脚的户外设备。

6、禁止私自兜售商品、散发广告宣传单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

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210/202304/cb9c1ec9cc2c214a1d808582a0dd0abd.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