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黄冈市法院系统 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68人

2023-06-18 16:13  

根据工作需要,黄冈市法院系统决定招聘(法院直接聘用,非第三方劳务派遣)一批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黄冈市法院系统招聘68名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黄冈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符合报考定向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不含)(1978年6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告定向招聘书记员必须符合下列其一条件:(1)在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以书记员或打字员(速录员)身份招聘进入本法院;在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时间前,在现书记员岗位且工作连续满半年;(2)在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招聘进入本法院,在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时间前,在现书记员岗位且工作连续满半年,在书记员岗位工作累计满两年(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9.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1查询职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

2.网上资格初审。6月19日至6月23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9:00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也可关注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黄冈市人事考试网和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主要测试与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原则上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与基本概念、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其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考生请携带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在职业技能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由招聘单位在黄冈人事考试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招聘单位负责以招聘公告、职位条件等规定的资格条件为依据,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六、职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职业技能测试的,取消其职业技能测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职业技能测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其中,报考雇员制书记员职位人员参加速录测试;报考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速录测试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实行二级制。速录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速录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等事项另行公告。

(一)速录测试

报考雇员制书记员职位人员,参加速录测试。速录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率及正确率,测试方式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看打),测试最低合格标准是打字速度不低于40个正确字/分钟。

(二)体能测试

报考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每项体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七、工资待遇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黄冈市中院、黄州区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3179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团风县法院、浠水县法院、蕲春县法院、武穴市法院、黄梅县法院、英山县法院、罗田县法院、麻城市法院、红安县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2854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标准为:黄冈市中院、黄州区法院5000元/年,团风县法院、浠水县法院、蕲春县法院、武穴市法院、黄梅县法院、英山县法院、罗田县法院、麻城市法院、红安县法院4500元/年。若后期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


来源: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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