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河岸镇美丽城乡建设,进一步规范镇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更好地提升城镇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河岸镇区主要道路设置电子抓拍设备,严格管理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停抓拍路段
1、葆心南路 大河岸镇卫生院至大河岸小学
2、葆心北路 镇区入口至义水批发部路口
3、葆心中路 大河岸镇桥头至大河岸镇磙石坳新修大桥头
4、镇政府出口路段 义水批发部路口至雄飞宾馆路口
以上路段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镇区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
二、违停时间段:7:00-22:00。
三、其他路段: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
6月2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公示阶段,7月1日起正式启用监控设备,凡违反上述规定,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妨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电子警察自动抓拍或使用交管通拍照,在提醒纠正后,拒不驶离的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特此公告。
罗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