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家 长 须 知
1
招生范围
根据城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划定招生片区和范围如下:
01
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东门校区、莲花校区:毕昇大桥以北,老南门大桥以东,三江缘酒店至纺织大厦接陵园街以东,北门坳巷至县老医院以南,盛世嘉园小区至莲花小区接学府路以北,以及温泉镇莲花村。
实验小学城西校区:沿河西路两侧至新医院、南冲畈大桥以北,长安大道至英豪国际以南,英豪国际至陵园街接纺织大厦以西,以及温泉镇南冲畈村、花园村。(含山城一品、泰鼎公馆、新凯花园道一带的小区。)
实验小学坡儿垴校区:学府路信用社以东,温泉镇坡儿垴村、金桥村、山溪坳村、小米畈村、梅岩村、北涧河村、陈河村、枫树排村。
02
毕昇实验小学(温泉小学):
县老医院至北门坳巷接陵园街以北,陵园街至英豪国际以东,英豪国际至民政局、长安大道以北,茶乡大道至梦丝家大道坡顶以南。
03
白石坳小学(含启航校区):
学府路信用社以西,老南门大桥以南,毕升大道两侧,建材市场至一里沙往南至南冲畈大桥,温泉镇九龙口村、甘塘坳村、马堑村、大垴寨村、将军山村,以及全县留守寄宿学生。
04
实验中学(含思源实验学校):
实验小学(原实验小学学籍)、温泉小学、思源实验学校毕业年级学生。
05
长冲中学:
温泉镇所属小学及白石坳小学、实验小学(原莲花小学学籍)毕业年级学生。
06
县第一幼儿园(县直机关幼儿园):
县第一幼儿园本部:东门大桥以西,毕昇大桥以北,老南门大桥以东,三江缘酒店至纺织大厦接陵园街以东,北门坳巷至县老医院以南,接盛世嘉园小区。
县第一幼儿园坡儿垴园区:东门大桥以东,学府路以北,以及温泉镇莲花村、坡儿垴村、金桥村、山溪坳村、小米畈村、梅岩村、北涧河村、陈河村、枫树排村。
07
县第二幼儿园:
县第二幼儿园本部:南冲畈大桥至新医院接沿河西路以北,纺织大厦接陵园街、英豪国际、金地熙园、华夏柏庄、新茶叶市场至梦丝家大道以西。
开发区幼儿园: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工业园,红山镇叶坊村、屏峰村、邵河村,温泉镇南冲畈村、花园村。
08
县第三幼儿园(原温泉小学附属幼儿园):
县老医院至北门坳巷接陵园街以北,陵园街接英豪国际、金地熙园、华夏柏庄以东,新茶叶市场至梦丝家大道坡顶以南。
09
县第四幼儿园(原白石坳小学附属幼儿园):
县第四幼儿园白石坳园区:学府路信用社以西,老南门大桥以南,毕升大道两侧至温泉镇卫生院以北,建材市场至一里沙往南接南冲畈大桥,以及温泉镇九龙口村。
县第四幼儿园启航园区:温泉镇卫生院以南,温泉镇甘塘坳村、马堑村、大垴寨村、将军山村。
10
特教学校:
面向全县招收聋、哑、残及智障儿童少年。
11
民办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下达英山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规模要求,启慧学校在校生总数控制在300人以内,博文学校在校生总数控制在1300人以内,超出部分不予注册学籍,劝返至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02
招生办法
一
关于一年级、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入学
01
主要条件
(1)基本条件:幼儿园年满3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小学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英山户籍幼儿和学生必备条件:
A.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①父母有城区户口、城区房产的,若二者显示地址不一致,优先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②若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居住的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B.有城区房产无城区户口。①适龄幼儿和学生的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以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②适龄幼儿和学生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现居住的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③适龄幼儿和学生的父母城区有房产暂无房产证的,须出具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水电费发票(3个月以上)等证明材料,以现实际居住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C.只有城区户口。按照“房产、户籍一致”优先原则,此类适龄幼儿和学生将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必备条件:
A.温泉城区公安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B.没有办理《居住证》的,提供户口本、租房合同、城区用人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证明(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最近一年)和经商营业执照。
C.凭其父母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发放的人才绿卡安排入学。
具备上述条件的幼儿和学生,经审核合格的将统筹安排入学。
(4)特殊情形者的必备条件:
A.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B.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C.符合享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卫健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符合享受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县人武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02
.基本流程
(1)报名登记。2023年8月15日前,由适龄幼儿和学生法定监护人登录“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http://119.96.103.89:8008/ysweb/),填报相关信息。监护人必须严格对照入学条件和招生范围,合理选择填报子女所就读学校。信息填报完整保存,提交后,下载打印《2023年英山县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该表在资格审查时需与佐证资料一并上交。
(2)现场审核。2023年8月18日至8月19日,由适龄幼儿和学生法定监护人持《2023年英山县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带齐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佐证资料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到网上所填报的志愿幼儿园、小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认定(8月18日幼儿园小班新生审核,8月19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审核)。如有个别特殊情况学生,各学校要慎重对待,务必上门查证核实。
(3)资格复审。202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学校工作专班到学校现场复审。
(4)招生录取。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适龄幼儿和学生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招生入学原则和学位情况,在“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上录取到相应的学校。
(5)录取告知。2023年8月29日,学生父母登录“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
(6)报到注册。2023年8月31日,幼儿和学生到校报到,各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和报名信息做好注册学籍准备工作。
二
关于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七年级
1.主要条件:
温泉城区及温泉镇小学2023届毕业的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到对应的城区初中学校。
2.基本流程:
2023年8月15日前,各学生监护人在就读小学的指导下,登录“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http://119.96.103.89:8008/ysweb/),填报相关信息和就读对应初中学校。信息填报完整保存并提交后,下载打印《2023年英山县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
2023年8月22日—26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初中学校审核。
2023年8月29日,学生父母登录“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
2023年8月31日,学生持《2023年英山县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到校报到,各初中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和报名信息做好学籍转接准备工作。
三
关于转学插班
01
转入条件
(1)具有英山城区户籍、在英山城区有合法房产;(2)户籍不在英山城区但在英山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实际入住;(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情形者;(4)温泉城区及温泉镇小学以外(含县外)2023届六年级毕业生符合城区初中就读条件的学生。
02
转学原则
(1)统筹安排原则。凡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较宽松的学校就读。实验小学东门校区、莲花校区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2)毕业年级不转原则。城区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不接收和办理学生转学。(3)先批后转原则。转学手续须经转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双方同意,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转入学校方可接收学生入学。
03
申请程序
(1)报名登记。2023年8月15日前,由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登录“英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http://119.96.103.89:8008/ysweb/),填报转学插班入学信息。
(2)资格审查。2023年8月20日,由法定监护人持《英山县2023年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学校公章的国编学籍卡片、户口簿、房产证等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到就读意向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3)入学告知。2023年8月30日,学生监护人登录“英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4)报到注册。2023年8月31日,学生到校报到,各学校在学生报到后一周内做好学籍转接工作。
四
关于招生平台
“英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入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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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英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