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项目
对落户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的教培、商业、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租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一楼门面房25元/㎡·月、二楼及以上18元/㎡·月,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二、人口聚集项目
(一)住房补贴。对首次在黄冈市临空经济区范围内企业就业(缴纳社保满1年)及在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创业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5元/㎡·人·月,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对落户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的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缴纳社保满1年)在黄无自有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并给予最长5年的全额租金补贴;对因房源不足,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按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二)就业创业补贴。对落户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新招用员工,缴纳社保满1年、2年、3年的,分别给予企业3000元/人、4000元/人、5000元/人的就业补贴。对中职学历以上,在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联系人:陈先生咨询电话:0713-845316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来源:黄冈市临空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