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电话热线“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近日,湖北多地应急管理部门
依法依规向举报人兑现了奖励
武 汉今年7月,武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问题。接到举报信息后,武昌区应急管理局迅速组成了专项检查组,赴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举报内容属实。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组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下达了执法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武昌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处罚落实后,武昌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依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兑现了3000元奖励。
黄 石日前,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信息称:辖区某装饰工程公司在某网络平台注册某专营店,销售“某自喷漆手摇自动喷漆”等产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求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上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举报内容属实。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对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并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兑现了5000元奖励。
荆 州日前,荆州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称,某化工企业在未办理任何消防手续的情况下,一直违规生产。荆州市应急管理局迅速组成了专项检查组,赴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检查组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下达了执法文书。依照《荆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8月14日,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向举报人兑现了5000元奖励。
鄂 州日前不久前,一名外地群众通过信件向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举报,鄂州某化工经贸公司通过私自预埋管道至长江江边,经由长江水上货船装卸、管道输送、车辆运输等环节,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鄂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交通运输、公安、海事、环保等部门迅速开展行动,一举端掉了这个长江边上的非法存储点。调查发现,该公司仅持有票面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违法修建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举报情况查证属实后,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向举报人兑现了3000元奖励。
{ 法律延伸 }
《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条 对实名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一) 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3 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4 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5 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6 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 30 万元。(二) 举报 1 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 3000 元至 5000 元奖励。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