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第27期: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后果很严重

2016-12-10 11:18  

中央纪委专门部署了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为重要内容的反“四风”专项治理,明确提出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翻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再次宣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特例,再次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任何党员、干部都决不能再有侥幸心理。否则,必将受到党纪严肃处理。

 


徐某,H县某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9月2日(周五)中午,徐某受邀到私营企业老板杨某自建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饭并饮酒。2016年11月,H县纪委给予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律溯源

 

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照规定,徐某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接受宴请并饮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情节较重,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廉政短评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纪委专门部署了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为重要内容的反“四风”专项治理,明确提出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并要求所有党员对照检查、作出承诺。时至今日,仍有个别党员干部至党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冒天下之大不韪,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说明“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在、没有绝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翻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再次宣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特例,再次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任何党员、干部都决不能再有侥幸心理,必须不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做到遵规守纪、令行禁止。否则,必将受到党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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