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进一步优化装饰装修工程行政审批

2023-09-21 15:58  

近日,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装饰装修工程行政审批的通知》,对黄冈市装饰装修施工许可的有关办理程序进行优化。

该《通知》适用范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上、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既有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适用家庭居室装修工程。

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特殊类装饰装修工程和一般类装饰装修工程两类办理。特殊类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包含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调整、消防设施变动、房屋立面改动等,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各种装饰装修工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通知》明确,在竣工验收方面,一般类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抽查制,记录抽查结果,不再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特殊类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实施联合验收,通过“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消防和档案联合验收。一般类装饰装修工程,档案验收不收取工程档案资料,在联合验收平台以“不涉及”通过。

装饰装修工程需通过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电子证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要求,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装饰装修工程行政许可手续,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开展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来源:黄冈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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