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田县公证处成功办理了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这一创新举措标志着“公证+检察”联动协作新模式的正式开启。
2023年3月,廖某某与肖某某因领里纠纷发生肢体冲突,致肖某某轻伤二级。案发后,廖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向罗田县人民检察院表明了赔偿意愿并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公证处与检察院就此案进行研讨,制定了具体方案和流程。当廖某某将保证金缴纳到公证处提存账户后,罗田县公证处根据廖某某的申请以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赔偿保证金提存通知函》成功办理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检察机关在案件的后续办理中将会对廖某某依法酌情从宽处理。
这一新模式依托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核心是为那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表达赔偿意愿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方式。当犯罪嫌疑人表明赔偿意愿并主动向办案机关申请,在向公证处提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办案机关可以依法对其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或者在量刑上酌情从宽处理。
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公证处在刑事诉讼领域中的创新实践。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促进刑事案件的和解,也能充分发挥公证处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罗田县公证处将继续深化“公证+检察”联动协作,延伸服务链条,推动公证业务与检察业务的相互融合,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