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更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昼夜奋战、攻坚克难,连续侦破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效打击震慑了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
案例一
10月3日17时03分许,在浠水县清泉镇十月路恒通驾校路口,韦某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王某某受伤,受害人次日才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抓紧“黄金破案时间”,顾不上休息,以案发地为中心,查看周边监控录像,循线追踪、缜密侦查,经过8个小时的紧张查找,终于在一处监控中发现肇事司机,随即经过研判分析,成功锁定肇事司机韦某某。
面对铁的证据,韦某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0月8日早上7时54分许,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令:冠桥学校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将电动车驾驶人撞伤。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周武立即带领民辅警赶赴现场开展勘查。此时,肇事者已驾驶三轮车离开现场,伤者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
因事发现场无治安监控,民辅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发现附近一家居民的监控探头可能拍到现场情况,随即调取录像,还原了事故案发时的情况,监控显示两辆三轮车抢道行驶时,中间一辆三轮车与右侧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受伤。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民警于次日锁定两辆三轮车驾驶人信息,随即联系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10月8日早上6时49分许,孙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浠水思源实验学校路段,与綦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擦碰,造成两轮电动车驾乘人员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离开现场,留下伤者。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由于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且肇事三轮车无牌,所逃离方向是监控盲区,这无疑给案件侦破带来了较大难度。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民警周武根据以往办案经验,重新理清案件线索,组织办案民辅警兵分两路,一路针对肇事三轮车来时方向进行倒查,寻找线索;一路在事故现场周边进行走访摸排。
通过侦查和走访,办案民警最终找到了三轮车驾驶者孙某某,并现场核实了涉案车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后果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如遇到逃逸事件,该怎么办?
※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尽可能记住相关情况。
※不要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逃逸,千万不要驾车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案情变得更复杂。
※确保自身安全
发现对方要逃逸时,千万不要到车前去拦车。
※立刻打电话报警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逸方向;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需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肇事莫逃逸 逃逸必被抓
来源:平安黄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