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共服务质量!市质强委印发计划!

2023-10-15 00:57  

为切实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完善公共服务质量工作体系

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近日

黄冈市质强委印发了

《黄冈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计划》

关于印发《黄冈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黄冈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黄冈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黄冈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2023年10月起到年底,实施全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着力补齐公共服务质量短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到2023年底,全市公共服务供给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上升,我市在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的得分和位次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一是补监测反映的短板。针对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中我市低于全省平均分的领域、低于80分的指标、2023年二季度较一季度得分下降的指标,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行动。二是补提升行动的短板。对照《黄冈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落实的措施,未完成的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推动任务落地落实。三是补改革创新的短板。加强公共服务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公共服务新技术新管理新方式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适老化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行动。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立完善我市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先进标准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服务先进标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二是建立完善黄冈标准。大力开展公共服务标准研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参与起草2个以上公共服务标准文本,逐步建立涵盖各公共服务领域和部门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架构。三是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用房省级标准化试点、市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化试点等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一是坚持每季度通报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每季度通报我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开展整改提升。二是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推动开展我市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实现10个县(市、区)全覆盖。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引入第三方机构监测或者根据实际自行制订指标组织明查暗访等形式,评价本地本部门的公共服务质量状况。三是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及时通报监测评价结果,组织查缺补漏,定期督办,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将监测评价结果列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宣传。一是认真推荐申报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全省公共服务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发掘、总结和申报一批公共服务典型案例。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公共服务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社会认同。三是开展线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文体服务下基层、养老服务进社区以及公益体检、免费医疗、全民健身、文化惠民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专班,各县市区要参照建立。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同志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制订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度。市质强办定期调度工作部署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第三季度我市监测情况。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确保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主要任务和项目年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对上沟通。各公共服务部门要强化对上工作衔接,及时汇报我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省监测活动,了解省监测办法、指标,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市质强办报送2023年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总结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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