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2023-11-02 17:24  

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下列驾驶人(名单附后)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已构成犯罪,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吊销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限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请到红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不来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直接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红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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