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曝光9起典型案例

2023-11-08 14:21  

一、英山县某医院,未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协助他人虚假就医购药等方式套现职工个人账户,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22239.43元。在立案调查期间,该院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回基金122239.43元,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该院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金额1倍的罚款122239.43元,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卫健局。

二、2023年3月份,黄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第三方检查组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发现英山县某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用药、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法行为,涉及金额25628.67元。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该院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追回基金25628.67元,并处违法金额1倍的罚款。

三、2023年3月份,黄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第三方检查组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发现英山县某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用药、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法行为,涉及金额123650.46元。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该院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追回基金123650.46元,并处违法金额1倍的罚款。

四、2023年3月份,黄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第三方检查组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发现英山县某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用药、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24579.39元。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该院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追回基金424579.39元,并处违法金额1倍的罚款。

五、经群众举报,查实英山参保人吴某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和自己的医疗保障凭证虚假就医、购药,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现金,套取职工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基金,造成基金损失15236.86元。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暂停吴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并处违法金额2倍的罚款,30473.72元,同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

六、经群众举报,查实举报人项某某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他人冒名虚假就医、购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现金,套取职工门诊个人账户医保基金,造成基金损失6784.9元。鉴于项某某现已87岁高龄,又是案件举报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的规定,追回基金6784.9元,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其投诉举报行为也不予奖励。

七、在医保基金省级抽查“回头看”市局检查中,发现英山县某医院2023年1月至3月份,存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用药、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49480元。县医保局依据《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对该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拒付医保基金149480元。

八、在医保基金省级抽查“回头看”省局检查中,发现英山县某医院2023年1月至3月份,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16583.57元。县医保局依据《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对违规金额116583.57元不予支付,同时要求该院支付1倍的违约金。

九、在举报案件调查中,发现英山县某医院存在超范围用药、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9746元。县医保局依据《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对该院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违规金额19746元不予支付,同时要求该院支付1倍的违约金。

来源:英山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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