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人民大道、五祖大道、古塔西路、四祖路共15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人民大道西门好又多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2.人民大道嘉隆路口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3.人民大道水产街路口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4.人民大道与建陶路交汇处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5.人民大道实验小学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6.人民大道东街好又多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7.五祖大道正街农行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8.五祖大道邮电局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9.古塔西路中药材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10.古塔西路新华书店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11.古塔西路建行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12.古塔西路老教育局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13.四祖路西门农行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14.四祖路与古塔西路交汇处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15.四祖路锦绣江南路段(机动车违停抓拍)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3年12月7日零时起启用。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交通文明有序,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