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创新打造“普法+” 法治护航促振兴

2023-11-30 10:29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黄冈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打造“普法+”宣传模式,深入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稳步提升,助推黄冈强县工程和乡村振兴成势见效。

党建+业务,夯实依法治农“硬基础”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禁渔联合执法,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在黄冈渔政执法基地,50余名党员干部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回荡在碧波之上,鲜红的党旗高高飘扬在禁捕执法一线。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4月11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在黄冈渔政执法基地开展了“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接力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篇”主题党日活动,并对“利剑护农2023”联合执法行动作动员部署、就长江禁渔政策法规进行交流学习。此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共同开展,创新了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形式,促进了党建和业务的融合,提升了党建活动的实效。

黄冈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运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强国等平台学法用法,系统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平台参学率达到100%。同时,抓好党建业务“双融合”,将各类培训研讨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开班“第一课”,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例会、支部主题党日、法院旁听等途径,开展《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法律法规集中宣讲,推动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2022年以来,该局累计组织开展20余次、1500余人次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局主要领导亲自做客黄冈《法治时空》,在线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引发良好社会反响。今年举办两期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9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其他市州等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普法+服务,播撒法治文明“好种子”

5月10日,黄冈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联合英山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在英山县金家铺镇扁石畈村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送法下乡活动。该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以及村组干部、群众近200人参加。

活动邀请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合伙人邓建和以案释法,讲述了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纠纷、邻里关系、侵权责任等方面相关案例,为乡亲们送上了一堂生动鲜活、接地气的“法治大餐”。活动现场还举行了捐赠仪式,黄冈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向金家铺镇捐赠普法书籍、农技资料累计600余册,并宣传推广“黄冈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小程序,引导群众足不出户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黄冈市农业农村局以法治宣传为抓手,多措并举开展涉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普法工作深度和广度。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并大力发掘地方特色资源,运用黄梅戏唱响“八五”普法宣传视频,提升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同时,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培育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022年,全巿共举办集中普法活动30余场次,参加学习培训的市场主体200余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媒体宣传报道30余场次。2023年,依托全省“三农法治大讲堂”宣传矩阵,通过“两微一端”等线上渠道发布普法宣传报道110余篇,用心讲好黄冈“三农”法治故事,点亮群众心中的法律意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群众基础。

培育+示范,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近日,团风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第10场在杜皮乡完美收官,标志着该县对1000余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的大规模、全覆盖式培训活动圆满结束

为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2021年以来,黄冈市农业农村局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抓手,把好“选”、“育”“领”三个关键,持续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建设乡村振兴法治先锋队。

严格组织遴“选”。会同黄冈市司法局联合出台《黄冈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制订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任务和认定标准。以农资从业人员、合作社(企业)领头人、乡村建设带头人等为主要培育对象,严格对照示范户认定的资格条件,自下而上开展示范户的遴选认定、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全市认定示范户3504户,89%的行政村完成认定。

抓实培“育”指导。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普法志愿者等队伍作用,综合运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管理、假劣农资等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同时,组织农业执法人员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全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线上培训27次、线下培训105次,上门走访近1500余人次。

发挥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扎根基层,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带动和引领示范户履职尽责,深入田间地头、村居院落、集市节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提供涉法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当好学法用法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基层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湖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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