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与时俱进地完善了纪律规范,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1月5日,英山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会,以“新旧对照”的方式,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学习研讨交流。
图为该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条例》的新修订之处,是学习重点,更是对标检查、立行立改的立足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新修订的重点内容,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结合实际学,以学提能、以学促干,抓好《条例》的执行落实。”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程水清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
连日来,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纷纷组织党员干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条例》。
“《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比如充实的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表明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胡峥嵘交流道,要通过学习增强精准查纠“四风”问题的能力,将《条例》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的要求落到实处。
“《条例》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对我们正在查办的留置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正在参与办理留置案件的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程坦辉表示。
“《条例》既是律人的‘戒尺’,更是律己的‘戒尺’。”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彭旭鹏说道:“我们要以《条例》为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要把《条例》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标杆。”
“学习热度不减,践行步履不停。”下一步,英山县纪委监委将通过全体干部大会、室务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对《条例》进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切实将学习新《条例》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同时,将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日常监督的重点任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学深悟透,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吴顶 缪清清)
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