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黄冈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黄冈新实践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黄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出行、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批示要求,始终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紧扣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持续加大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力度,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能,以实际行动引领机关绿色出行新风尚。在2023年度全市公务用车更新配备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80%以上。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 结合我市实际,印发《黄冈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配备时,除特殊工作要求外,更新车辆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二是强化宣传推介。邀请国产新能源汽车品牌走进党政机关, 采取新能源公务用车车型推介、试乘试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新能源公务用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搭建党政机关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对接交流平台,积极引导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营造了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浓厚氛围。同时,聚焦行政事业单位对新能源汽车存在认识误区、里程焦虑以及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适配车型少等痛点、难点问题,强化政企联动,引导车企打造更多适合公务使用的新能源车型。
三是严格更新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将购置国产新能源汽车列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的硬性指标,会同财政局,对照新能源汽车更新计划,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时,统筹购置新能源汽车,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配备推广工作。 同时,严禁借配备新能源汽车为由,提前更新、报废在用车辆。
四是市县一体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明确全市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年度目标任务,加大对各县市区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协调督导力度,建立月统计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比例达标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对落实配备比例不达标的县市区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响应,严格按照要求购置配备,有效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中的保障地位。
下一步,黄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中的地位作用,全力打造清洁美丽、绿色低碳的“大美黄冈”。
来源:黄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岳妲 余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