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梅县城区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意见的
公 告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黄梅县城区路边停车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县发改局拟对黄梅县城区路边停车位制定收费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08:00~20:00,其余时间段可免费停车。
2、收费标准:机动车停车服务实行计时收费,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类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按2.00元/小时计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20元。
二类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按1.50元/小时计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15元。
3、路边停车位管理单位不得将路边停车位包月出租。
二、停车收费减免政策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修车、殡葬车以及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放服务费。
4、对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
三、泊车位地段划分
一类区域:迎宾大道(南三环-黄梅大道)、四祖路(迎宾大道-新城南路)、黄梅大道(迎宾大道-滨河大道)、五祖大道(站前大道-南三环)、晋梅大道(迎宾大道-滨河大道)、人民大道(迎宾大道-东二路)。
二类区域:站前大道(黄梅大道-滨河大道)、新城大道(迎宾大道-滨河大道)、滨河大道(合九铁路-南三环)、晋梅南路(迎宾大道-滨河大道)。
四、其他事项
1、实施收费时,在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投诉电话(12315),并接受社会监督。
2、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3、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以上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用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管理和成本监审股。
联系人:黄子超 联系电话:0713-3366841
电子邮箱:47043033@qq.com
来函地址:黄梅县迎宾大道453号
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