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2024-03-22 17:16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县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行动内容及要求告知如下:    

整治时间

3月17日至4月18日为第一阶段(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阶段),4月19日至6月30日为第二阶段(大检查、大执法、大验收阶段)。

整治对象

全县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整治步骤

1、大摸底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行动安排,逐一填写《浠水县生产经营单位(含小微企业、小作坊)安全生产信息摸排表》,做到不漏一家、不少一户,生成“一企一档”,确保底数明了、分类精准。   

2、大排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掌握隐患排查流程方法,对照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逐项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填写表格,建立问题隐患台账。   

3、 大整改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照自查检查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短期难以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限期完成整改。   

4、大检查      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进行全覆盖检查,存在一般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完成销号;对于风险隐患严重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实行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经营;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关停处理。     

5、大执法      各行业执法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登记建档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照“一企一档”隐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三个一律”,做到“五个一批”。   

6、大验收      实行市县乡三级销号验收机制,各地各部门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全覆盖销号验收;县级工作专班对所有乡镇、重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情况报市级工作专班;市级工作专班对各县(市、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重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三个一律

1.凡是出现应查未查、自查未改的,一律查处;      

2.凡是反复出现、履整不改、高频出现的隐患,一律查处;

3.凡是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查处。            

五个一批

1.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2.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

3.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4.惩戒一批严重违规失信企业;

5.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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