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公开征集线索

2024-08-15 16:34  

近日

红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

红安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踊跃举报

损害营商环境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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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现将红安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红安县行政区域内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导致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提供线索注意事项

(一)《红安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表》的相对方主要为企业、企业家、项目投资主体。

(二)《红安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表》请认真填写完整,其他相关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并函送。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0713-5283967

(二)投诉举报邮箱:haxysb@126.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红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红金龙大道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北260米)

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踊跃举报损害营商环境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同时对投诉举报者严格保密。关于营商环境领域的诉求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7×24小时接听),向营商环境专席反映诉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红安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表

2、红安县营商环境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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