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造平安武穴。武穴交警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两(三)轮车专项整治,特此通告:
一、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责令现场整改予以放行。
二、对于加装遮阳伞(棚)的违法行为,责令现场整改予以放行。
三、对于不按规定在辅道行驶或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处20至50元罚款。
四、对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给予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5日以下拘留。
五、对于无牌无证车辆,将对车辆实施暂扣,非标车辆予以取缔,国标车辆上牌后予以放行。
六、对以上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况定期将相关社区及单位进行通报。
建设“大美武穴”是每个武穴人的共同心愿和责任。为了您出行通畅、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武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