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0月14日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快补齐农业产业化发展短板弱项,大力推进主导产业、主推良种、精深加工、优势品牌协同联动,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主导产业提质增效
(一)支持大宗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1.粮油。对企业带动发展优质粮油订单面积超过5万亩且示范带动能力强、亩均效益高的项目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15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推广应用主推品种,且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奖补10万元。
2.畜禽。对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生产高效、环境达标、产品安全、管理先进、联农带农效果好的规模养殖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10万元;鼓励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生猪生态养殖,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立绿色养殖示范奖补资金,在全市实施生猪生态养殖示范项目,每个项目奖补2万元。对应用蛋鸡“155”标准化立体养殖模式,实行设施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健康养殖,养殖量10万只以上、且联农带农效果好的蛋鸡规模养殖场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8万元;对推动“浠水鸡蛋”品牌打造的示范效果好、环境安全、带动农户增收的项目择优奖补,每个项目奖补8万元。
3.渔业。对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池塘养殖、1000立方米以上的工厂化养殖、1000亩以上的稻渔综合种养且联农带农作用强的养殖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15万元;对连片100亩以上、且带动周边农户绿色养殖、增产增效作用强的水产养殖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15万元。
(二)支持特色农产品标准化、优质化生产。
1.蔬菜。对发展订单生产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产品影响力大、比较效益高、联农带农效果好的蔬菜生产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15万元;对发展设施蔬菜(含食用菌)种植面积500亩以上,且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基地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10万元。
2.中药材。支持中药材GAP种植基地建设,对蕲艾、福白菊采取GAP模式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天麻、茯苓、苍术等采取GAP模式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项目给予支持,每个品种择优选取3个项目实施奖补,每个项目奖补20万元。
3.茶叶。支持使用“英山云雾茶”品牌的茶企进行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每个项目补助5万元;支持茶产业实施生态茶园建设、品种改良等项目,每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万元。
鼓励红安苕、板栗等主产县大力推动产业标准化、优质化发展,对实施产业优化升级且规模和增速达到一定要求的项目给予奖补。
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壮大
(三)支持企业联农带农。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且年度累计贷款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对其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方面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建、改扩建生产条件的建设资金贷款,按不高于年贴息率2%给予贴息,贴息率不高于企业核定实际贷款年利率,根据当年贴息资金规模设定企业贴息贷款额的上限,每家企业累计享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筑基工程项目。对参与“政银企村”“政银企村户”等合作共建,并对低收入农户实行利益分红的筑基工程项目择优给予支持,每个项目奖补10万元。
(五)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对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或科技人员创办领办的种植养殖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示范创业创新项目,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带动农户100户以上的,择优给予支持,每个项目奖补20万元。
三、支持供应链优化升级
(六)支持种业发展。对500亩以上的粮油等大宗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按100元/亩实施奖补;对原种圃、母本园面积10亩以上且良种繁育基地建设100亩以上的特色产业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择优进行奖补,每个项目奖补20万元;对建设新品种展示示范评价基地100亩以上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
(七)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业。鼓励村集体、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创办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一批多元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对发展深耕深松、集中育秧、统一播种、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单环节、多环节及全程托管服务的项目主体,且年服务面积达到10万亩次以上的,每个项目每年最高奖补15万元;对流转撂荒土地整治示范点项目给予支持,每个县(市、区)每年择优选取2个示范点项目实施奖补,奖补资金为10万元。
(八)支持重点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村级集体组织实施的品牌创建、宣传推介等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奖补,每个项目最高奖补20万元。对当年参与农产品“二品一标”等品牌申报的项目,且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每个项目奖补3万元。
(九)支持本地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对在当地农产品集采集销成效突出,且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农产品产地市场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给予奖补,每个项目最高奖补10万元。
(十)支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围绕重点特色产业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且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每个项目奖补8-15万元。
市级2024、2025年度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其中,支持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奖补资金2700万元(粮油500万元、畜禽850万元、渔业300万元、蔬菜400万元、中药材300万元、茶叶200万元、红安苕及板栗150万元),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奖补资金1000万元,支持供应链优化升级奖补资金1300万元(种业奖补资金300万元、社会化服务业奖补资金500万元、品牌流通产业奖补资金500万元)。此奖补资金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鼓励县(市、区)安排配套资金支持本地优势产业发展。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现行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