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程帆 严志岳 郭玲)近两年来,麻城市聚力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成效有目共睹。然而,麻城市城区最近却屡屡出现私自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行为。
4月16日上午,麻城市城管执法局园林监察中队人员巡查时发现,在杜鹃大道一商户门前,三棵胸径30余厘米的香樟树遭到过度修剪,几乎被“剃”成光杆,地面散落了大量枝叶,属于严重毁绿行为。经过现场排查,该事件系行道树周边两家商户所为。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麻城市园林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依据《湖北省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法治宣传,坚决遏制麻城市区乱砍滥伐蔓延势头。
去年以来,麻城市园林部门共办理擅自修剪、移植城市树木案件40余起,其中以批评教育为主的30余起,立案查处的10余起。市民和商户履行报备程序的,受理20余起。
麻城市城管执法局提醒市民,当绿化树木对商业经营或居住出行造成安全隐患时,请直接向当地园林绿化部门提出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树木,必须经园林绿化部门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树木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