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24-12-04 16:30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加强群众宪法教育,在12月4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于黄梅县东禅公园参加了由黄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展开宣传。现场群众不断来人领取国家宪法知识、环保相关宣传手册,同时配备专门讲解员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宪法内容、垃圾分类、秸秆禁烧与各类污染防治相关知识。

“为什么秸秆不能在露天烧呢?”“日常生活中怎么做好垃圾分类”“平常生活里怎么做能保护环境”现场群众不断有人来咨询并提出问题,在场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在互动讲解中,工作人员强调了公民在生态环境保护里的主体责任,点明日常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皆是履行环保义务;告知遭遇污染时依法维权的途径,诠释宪法保障公民监督举报权利的意义。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和环保观念,使群众深刻认识到环保不仅是道德责任,更是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有力推动了全社会在宪法框架下积极践行环保行动,为构建美丽黄梅注入环保法治力量。

记    者:邹建勋

通讯员:桂瑶琪

编   辑:肖丰慧 吴佳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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