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生态环境分局上街宣传宪法和环保法规

2024-12-05 16:41  

本报讯 (通讯员桂瑶琪)12月4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参加由黄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黄梅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展开宣传,现场向群众发放宪法知识、环保相关宣传手册,同时配备专门讲解员提供咨询服务等,普及宪法知识以及垃圾分类、秸秆禁烧等污染防治相关知识。

”为什么秸秆不能在露天烧呢?”“日常生活中怎么做好垃圾分类?”“平常生活里怎么做能保护环境”,不时有群众上前咨询并提出问题,现场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在互动讲解中,提醒大家要自觉履行公民在生态环境保护里的主体责任,日常节水节电、绿色出行都是环保义务;告知遭遇污染时依法维权的途径,诠释宪法保障公民监督权利的意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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