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周边道路停车秩序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东行政服务中心周边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秩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现就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行政服务中心周边的东方红路、永安路、市应急局门口侧路、市检察院门口路段、市法院门口路段、市商务局门口路段施划增设停车泊位共160个。
二、行政服务中心区域内的永安路、广贤路、东方红路列入停车秩序严管路段。
三、行政服务中心周边车辆在停车场内停放。在道路临时停放车辆必须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按照停车导向箭头方向有序停放。严禁任何车辆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停放。
四、市机关服务中心对行政服务中心区域内各行政单位内部停车资源统一管理,合理统筹调配。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违反上述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武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