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漕河城区私人房屋装修、修缮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我局决定将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升级为城区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站,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中转站设置点位及联系人
中央城: 陈经理 18171769778
新八建: 胡经理 19108666558
碧桂园: 占经理 15895655118
九铭云府:田经理 17683826056
书香名邸:张经理 15071676667
凤凰世家: 陈经理 16607252666
艾都快乐城:熊经理 13476694640
二、使用管理规定
服务范围:仅限小区及周边居民产生的个人装修、修缮等零星建筑垃圾(如砖瓦、混凝土块、木材等)。大型商业装修、工程类建筑垃圾应自行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处置。
堆放要求:个人装修、修缮等零星建筑垃圾应用收纳袋装好再处置(无法袋装的,应按要求在临时中转站内整齐堆放),不得混入其他垃圾,严禁露天焚烧。
禁止行为:严禁倾倒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危废物品及非装修类大件垃圾。
清运时限:临时中转站垃圾由小区物业管理统一清运,清运周期不超过7日,请勿超量堆积。
三、注意事项
严禁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一旦发现,我局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2.上述建筑垃圾中转站为临时性措施,我局将根据城市规划及实际需求动态调整。
四、咨询服务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整洁。如有疑问,请联系蕲春县渣土管理办公室,电话:0713-7228351(工作日8:30-17:30)。
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