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湖北段推进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置 一键呼叫 污染物接收船免费“上门”

2025-09-25 10:13  

《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长江湖北段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已成为地方性法规。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进行现场探访。

9月24日10点09分,江风微凉。在武汉青山王家屋锚地,“邦尼98”散货轮的船长胡彦强拿出手机打开“船E行”App提交污染物交付申请后,不一会儿,污染物接收船“鹄茂999号”就靠了过来。

记者登上污染物接收船。操作员马纯子一边操作接收软管接入货船污水口,一边说:“现在接收流程全部信息化,扫个码就能交付、称重、出凭证,数据实时上传系统,谁也作不了假。”她告诉记者,每天早上7点到下午3点,她的船从阳逻李家矶锚地到王家屋锚地走一个来回,将两个锚地内有需求的船舶的污染物全部回收,高峰时期一天要接收30多艘船的污染物。

“现在污染物接收船是政府购买服务,我们不用花钱,生活污水、油污水全部上岸处理,比以前既省钱又省事!”胡彦强指着甲板下方的电子铅封装置说,“你看,这个阀门上‘锁’后,污水就只能进储存柜,再也不能直排入江。”固体污染物则统一放在甲板的分类垃圾桶里,由污染物接收船直接带走。

胡彦强说,自己在长江跑船已有20多年,近年来长江水质明显改善,江中大片的漂浮垃圾也很少见了。他口中的变化背后,长江海事局创新实施的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模式自2020年在三峡库区开始试点,到2025年实现长江干线及35条重要支流全覆盖。

“我们不仅要堵住偷排的‘后门’,还要打开交岸的‘前门’。”长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吴玉锋介绍,截至目前,长江海事局累计对3.5万余艘次船舶实施电子铅封,出港船舶铅封率高达99.9%。同时,推动“船—港—城”一体化治理,辖区布设污染物接收设施3300处、流动接收船183艘,实现港口、锚地接收能力全覆盖。

武汉海事局工业港大队副队长林伟鑫表示,目前长江沿线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站和第三方转运、处置单位均建立使用“船E行”信息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交付接收全过程监管——从船舶交付到船上接收再转运到上岸点,在岸上集中处理,全程可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询。

“‘零排放’模式实施后,船舶水污染物上岸集中处置,有效杜绝了违法排放入江现象。”长江海事局副局长左中君说。据统计,2024年以来,长江海事辖区船舶水污染物交付量已达130余万吨,不仅大幅降低船舶治污成本,还减少了船舶燃油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王哲 通讯员 陈利波 王田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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