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最终兑现,是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屏障。长期以来,法院执行工作面临跨区域查人找物难、资产处置难等挑战,严重制约案件执行质效。我市两级人民法院推动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以多方协同之力破解异地执行难题。请看近期三个案例——
黄梅县法院跨省执行
为虾农追回20万元货款
“太感谢你们了!跑这么远帮我把钱要了回来。”10月31日,拿到20万元执行款,龙感湖小龙虾养殖户许某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此前,江苏的朱某、王某收购龙感湖养殖户许某的小龙虾,拖欠许某货款。多次催讨无果后,许某向黄梅县法院提起诉讼。经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朱某需向许某支付货款285400元,王某对该笔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朱某、王某远在江苏,行踪不定,且其名下财产线索模糊,传统执行手段难以突破,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异地不是‘法外之地’,必须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面对困境,黄梅县法院执行干警并未退缩,而是第一时间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将案情详细上报至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跨区域协调支援。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请示后,立即启动应急研判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海量信息进行筛查、比对与分析,从碎片化线索中精准锁定关键信息——被执行人王某大概率藏匿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为确保执行行动万无一失,指挥中心迅速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与盐城市大丰区法院取得联系,详细沟通案情细节与执行方案,请求属地法院协助配合。在指挥中心的高效调度下,湖北、江苏两地法院快速形成执行合力,一张跨省联合执行的“天网”悄然铺开,为后续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执行行动当日,黄梅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开启全程实时指挥模式,执行干警根据最新情报信息,精准调整行动路线,马不停蹄地驱车7小时赶至盐城市大丰区,并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落脚地。
执行干警一方面明确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详细解读司法拘留、罚款乃至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耐心疏导,向其阐明“诚信为本”的道理,强调该笔货款关乎许某作为养殖户的基本生活,让王某深刻认识到逃避执行的危害性。
在司法威慑和思想疏导下,王某主动联系家人筹备款项。经执行干警从中协调,许某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向许某支付20万元执行款,并就下欠款项明确了履行方式与期限,提供了相应担保。
团风县法院执行干警赴疆
执结四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10月28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新疆,依托跨域协作机制,成功执结四起关联不当得利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3月,被执行人杨某以在新疆成立电子商务公司为幌子,向邹某等4人发出投资邀约,承诺公司正式运营后按季度足额支付分红。出于信任,4人分别向杨某个人账户汇入5万元入股款。可杨某收款后却彻底“变脸”,拒不说明资金去向、公司注册进度、后续经营规划等事宜,既未兑现分红承诺,也未为4人办理任何入股手续,甚至刻意断联,让4人的投资款陷入“石沉大海”的困境。
多次交涉无果后,邹某等4人无奈向团风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杨某须向4人返还入股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杨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4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工作,通过法院执行系统核查杨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未发现有效可供执行财产。随后,干警持续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细致梳理线索,成功锁定杨某在新疆石河子市的活动区域。为确保执行顺利,团风县法院执行局迅速制定异地执行方案,协调警力、备齐法律文书,并提前与新疆石河子市法院取得联系,商洽异地协执事宜。
10月27日,执行干警赶赴新疆。抵达石河子市后,当地法院给予全力支持,提供警车、警力协助。10月28日中午12时,两地干警组成联合执行组,在杨某活动区域展开蹲守。坚守5小时后,成功拘传杨某至石河子市法院问询室。
在问询室内,干警向杨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同时,团风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同步联动,于当晚及时通知四位申请执行人及杨某配偶赶到法院协商。最终,杨某与4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杨某的妻子自愿以名下房产提供书面担保。
黄州区法院干警赴建始县
执结“硬骨头”案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远赴恩施州建始县,成功执行一起涉及异地房产处置的“硬骨头”案件。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也依法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配偶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温度。
此案源于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主要执行标的物——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建始县的房产,不仅地理位置遥远,还涉及银行抵押权和配偶财产权益等复杂情况。面对异地执行面临的沟通协调难、财产控制难、处置周期长等诸多挑战,执行干警们没有畏难退缩,而是精心制定执行方案,毅然踏上了执行之路。
抵达建始后,执行团队立即开展财产查封、评估等工作。然而,该房产系被执行人与配偶的共有财产,被执行人起初对法院执行存在较大抵触情绪。
“我们理解你的难处,但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面对面沟通。一方面严肃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细致解释房产拍卖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措施。执行法官还特别说明,拍卖款在清偿银行抵押债权后,剩余部分将依法保障其配偶的财产权益。
一次次上门,一遍遍解释,执行法官的真诚与专业逐渐化解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最终,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完成后续的执行程序。涉案房产顺利拍卖成交后,执行款项依法予以分配:首先清偿银行抵押债权,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留存,随后在剩余款项中依法保障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权益,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得到了实现。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吴英 刘欣 陈俊儒 陈小庆
编辑:瞿慧一 何国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