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为满足新市民、新就业群体、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实施将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灵活就业人员购房置业提供最优惠最便捷的资金支持。
灵活化建缴。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实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机制,将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校大学生、各类新市民及其他符合要求的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与单位职工账户之间可灵活转移不受限制;可自主灵活申报月缴存额,并根据收入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趋同化施策。根据房产市场价格变化和灵活就业人员购房资金需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最初的2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缴存职工同等使用政策。在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在个人账户停缴封存6个月后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随时退出“无限制”。同时阶段性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条件,鼓励更多群体走近公积金。
便捷化服务。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和需求,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开发了业务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缴存上下限标准,自主开户并选择缴存方式,随时随地均可办理缴存手续,并办理按月划扣缴存和按月划扣归还贷款等多项业务。同时依托合作银行网点数量多、服务覆盖广等优势资源,在全市建设了13家公积金“旗舰店”,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就地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截至目前,该中心共为11077名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6亿元;共有6323名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金额1.95亿元;共向5285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达17.77亿元,支持购房面积58.42万平方米。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吴和平 詹棋
编辑:汪泽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