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6研究生考试泄题大案告破 系组织作弊罪第一案

2016-09-22 08:50  

历时半年,兵分多路,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警方近日成功捣毁7个以教育培训为名,长期从事“助考”活动的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胡某等13人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首次明确将组织考试作弊规定为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

在随后进行的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公安县警方依据新规扎实办案,以锲而不舍的攻坚精神和专业有力的打击手段,成功侦破这起刑九实施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

 

 

2016年1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据其交代,王某以每人6500元的价格将考生转给他负责作弊,他安排魏某、詹某、吕某等人,分别负责几个研究生考试考点的设备安放、调试及答案传送工作。

2016年3月,梁某的弟弟向专案组投案自首,并交代,其伙同刘某利用奥楚教育培训机构,通过QQ和电话方式招收多名参加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协议收取每人20000元“培训”费用后,联系哥哥梁某为考生进行了考前作弊培训。

专案组经技术手段确认,考研当日凌晨,向王某发送试题答案的手机号码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所有,并于2015年12月28日晚7时许将其抓获。

据胡某交代,其答案来源于一个名叫“周文”的人。12月25日17时许,他接到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的通知,和“周文”接上头,“周文”将印有考题答案的卷子发给他们抄写,事后他通过微信将答案发给了王某。

 

据悉,目前,王某、胡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谢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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