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红线 常敲警钟 黄冈市以最坚决的态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9-26 08:30  

7月份以来,黄冈市委、市纪委按照省委、省纪委统一部署,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上率下,抓紧抓实,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四学并举”,明令问责的“红线”

 

一是市委带头领学。7月8日,《问责条例》颁布施行后,市委书记刘雪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原原本本、逐条逐句传达学习。9月22日,市委主要领导在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视频会黄冈分会场聆听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专题辅导报告,听原旨、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把握精髓、掌握要义。

 

二是媒体解读精学。利用黄冈纪检监察网、“遗爱清风”官方微信对《问责条例》进行全面解读。“遗爱清风”微信订阅人数达7万余人,实现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订阅全覆盖。

 

三是个人通读自学。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通读《问责条例》读本,积极撰写学习笔记、体会文章。7月7日,《人民日报》刊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兵学习体会文章“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紧扎密”。

 

四是调研探讨助学。市委主责办举办“学习党纪条规、压实两个责任”理论研讨会,全市各级各单位以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灵活形式,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二、强化“四项举措”,常敲问责的“警钟”

 

一是常态宣传。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以集中辅导、专家讲坛、党校授课等形式组织宣讲500余场次,受益党员达4万余人。

 

二是常态对照。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对照《问责条例》6个方面的问责情形,结合岗位实际,对照检查、自查自纠。

 

三是常态督查。市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全市学习贯彻《问题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市纪委以全省监督责任清单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六大类23项的监督责任清单,深化“照单履责、全程纪实”的台账管理制度,作为依照《问责条例》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是常态警示。市纪委开辟《以案明纪》全媒体专栏,剖析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印发追责问责典型案例通报20余期、70余人次。

 

 

三、运用“四种形态”,高悬问责的“利剑”

 

一是紧扣重点工作抓问责。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问责,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问题。8月2日,针对黄冈市政府法制办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审核工作的行为,市纪委监察局责令市政府法制办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全市通报。

 

二是紧扣重点人群抓问责。7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共追责问责386起439人,其中问责县级干部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次,其中县级干部1人。

 

三是紧扣关键措施抓问责。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对履责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7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共谈话、函询360余人次,其中谈话提醒县级干部4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5人。9月份,市委常委、市纪委常委分别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15人、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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