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第36期:破纪法“夫唱妇随” 受惩处双双“落马”

2017-02-13 08:59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私欲膨胀,其配偶不仅没有及时提醒、严格监督,反而“夫唱妇随”,上演贪腐“夫妻档”的丑剧,最终落得双双受惩处的悲惨下场,让人痛心不已。

 

 

陈某,中共党员,A市正县级领导干部。陈妻郑某,中共党员,A市某街道办事处退休干部。经查,2001至2015年间,陈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数十万元;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数万元;纵容、默许妻子郑某利用自己职务上的影响,在相关单位报销个人及家庭开支数万元;明知郑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而未予制止,家庭从中获利数十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伙同郑某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十万元。郑某另有收受礼品礼金数十万元等违纪问题。陈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郑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两人的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律溯源

 

本案中陈某、郑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因其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前,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应适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若上述行为发生在2016年及以后,则应适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二十七条和分则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篇幅原因,条规具体内容略)。

 

廉政短评

 

夫唱妇随是指夫妻双方和睦相处,这其中包含着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必然要义。但现实中,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私欲膨胀,其配偶不仅没有及时提醒、严格监督,反而“夫唱妇随”,上演贪腐“夫妻档”的丑剧,最终落得双双受惩处的悲惨下场,让人痛心不已。本案中的陈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从政、廉洁齐家本是份内之责;本案中的郑某,作为陈某妻子,当好廉政“贤内助”、常吹廉洁“枕边风”本是为妻之道。然而,陈某律己不严、律妻不严,成为共同贪腐的罪魁祸首;郑某贪慕虚荣、爱财心切,从“贤内助”蜕变为“贪内助”,夫妻双方监督不力、罔顾法纪,同流合污、“夫唱妇随”,成为“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贪腐“夫妻档”,最终双双受党纪国法惩处是必然下场,教训深刻、发人深省。此案深刻警示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不仅要在修身从政用权等方面严格自律,还要时刻严格管束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到夫妻双方互相提醒、洁身自好,互相监督、警钟常鸣。

 

来源:遗爱清风

编辑:何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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