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委局机关每周五例会,抽出一定时间重点学习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领导讲话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技能。今年5月开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传达了省市县各级纪委办案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对全市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办案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办案人员业务能力。
以案代训。充分发挥“4455”监督模式作用,通过办案来提高全体纪检干部的实践能力。抽调一些业务较强的基层纪检干部到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跟班学习,强化基层办案能力。今年先后抽调4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办案,以案代训。
集中会审。一起探讨在办案中如何开展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定性及执行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强化监管。按照管理范围,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进行清理,规范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进行备案审查,加强督查督办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澄清的予以澄清、该纪律处分的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移送司法的及时移送。对转交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初核了结的信访举报件,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
严格把关。审理室在把握好定性准确的基础上,还特别注重调查(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中引用的条、款、项的正确性,表述内容的完整性,和行文格式的规范性。在叙述违纪事实的时候,一律采用写实的方法,实事求是。把案件质量做到精益求精,从而确保了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