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省市区居民可在鄂补换身份证 异地受理点再增27个

2016-09-28 08:38  

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从10月1日起,我省将北京、河北、山西、上海、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陕西、云南、贵州、宁夏、甘肃等13省市作为第三批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份。

同时,在我省原有144个异地受理点基础上,增加27个异地受理点。至此,除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省市不能受理外,我省171个异地受理点受理跨省居民身份证的省(市)达23个,即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四川、江苏、江西、广东、北京、河北、山西、上海、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陕西、云南、贵州、宁夏、甘肃。申请人可直接在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 姚 兰

编审 赵 勤 孙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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